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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金融证券法律顾问期货交易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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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股期权新骗局,多人被骗上当亏损几十万

发布者:湖北德来颂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12月19日|分类:债权债务 |374人看过


今年8月,刘女士找到我哭诉,说她做个股期权被骗了30万,希望我们这边能帮助到她。

通过与她的交谈,我了解到了大致情况:

      今年3月,平时一直在炒股的刘女士在股票宣传广告中添加了一位“博弈”的微信,        这个人会经常在朋友圈发一些相关的股票信息,同时也发送到刘女士的个人微信          上面,平时刘女士向他咨询一些股票相关的问题,他也会回复。在认识了一段时          间之后,“博弈”把刘女士拉进了一个股票群,说是方便大家交流股票信息。

      但是一段时间后,群里面的“老师”开始宣传有内幕股票消息,成功率非常高,但          这 些票只能通过期权进行操作,需要在指定的平台开通期权账户,并且宣传期权        操作是合法的,平台也是合法的,只需要少量本金就能带来大量收益。

      刘女士就这样在他们的宣传下在5月份逐渐入金了30万到平台上面,购买了他们          所 指定的股票,行权周期是一个月。但行权期结束时,所有购买的票都在跌,系        统自动结算时,已经累计亏损30万。

      此时心灰意冷的刘女士发现,原本对他很热情的“老师”渐渐不理她的,甚至有的          还 联系不上了,此时才怀疑是被骗了。

了解到这个案情之后,我第一时间告诉刘女士,她确实是被骗了。因为当时她还不确定,以为是自己的操作失误导致的亏损。因为证监会在15年1月9日颁布112号令,【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规定:

普通机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开户时托管在指定交易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二)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三)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上交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四)相关业务人员具有上交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五)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六)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也就是说,必须是以机构为单位购买的,而且是要参与的购买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才是正规合法的个股期权。所以以个人形式参与的个股期权交易一定是违法的。

所以,当广大朋友们参与期权交易被骗的时候不要慌张,既然是被违法分子诈骗了,我们就可以通过正规的合法的途径来追回损失。而我本人当时也是这样和刘女士说的。听到我这么说,刘女士才放下了心。

再后来,通过我们这边的律师团队与刘女士的沟通和收集基本的资料,包括聊天记录、交易记录和银行卡的转账记录,成功的帮刘女士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一周之内追回了她的所有损失。  

本人在这里也提醒各位广大的投资朋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真有内部消息,百分百准确的喊单会带这你做呢,闷声发大财还来不及呢。

有投资亏损被骗的朋友也不要心急,如果对方是违法诈骗的话我们也是可以让法律来制裁他们,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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