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田律师 时间:2019年04月01日 1403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首次开庭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和处理共同财产很快达成共识。但在小孩抚养费和探视权问题分歧很大,需要二次开庭审理。
王田律师根据对(女)方在庭审当中提及离婚诉讼前其“郁闷难眠,以致需要到医院长期就医”的事实,先申请法院调查令,拿到了女方有轻微精神病症状的就医证据。再据多年办理婚姻案件的经验,判断女方为了获得小孩的抚养权一定会在其他条件方面有所让步。第二次庭审中王律师代表男方提出:女方的精神状态不宜抚养小孩。如果抚养权归男方的话,我们可以不要女方的抚养费,而且女方可以在任何时候探视小孩。
法院最后按照男方最乐意接受的抚养费和探视条件判决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