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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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主任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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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能离掉吗

作者:李帅律师时间:2024年02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90次举报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也是能离掉的,但是必须符合《民法典》规定,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法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1、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如果存在如下情况,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仍然可以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二、诉讼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如何确定

1、诉讼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消失。

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如果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仍然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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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帅律师,系辽宁三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自2012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主要业务包括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交...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阜新
  • 执业单位:辽宁三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210920********80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合同纠纷、取保候审、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