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受法律特殊保护,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需征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这一规定让很多军婚配偶感到束手无策。但李玉芳律师指出,“军人同意”不是绝对的,如果军人一方存在家暴、出轨、遗弃等重大过错,配偶无需征得同意即可起诉离婚。
她曾代理一位军嫂的离婚案。丈夫为现役军官,长期对妻子实施冷暴力和精神控制,并转移了家庭存款。李玉芳律师通过收集报警记录、心理咨询记录、邻居证言等证据,证明军人一方存在过错行为,成功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启动了离婚诉讼。
在财产分割方面,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特殊款项,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有专门的计算规则。她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军人一方的复员费和住房补贴合计八百余万元,李玉芳律师团队依据相关规定,精确计算出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为四百六十万元,最终为配偶争取到了二百三十万元的份额。
漫其修律所家事部还特别关注随军家属的权益保护——随军家属往往因跟随驻地而牺牲了自己的职业发展,离婚时应当得到合理补偿。如果您是军婚配偶,面临离婚困境,李玉芳律师能在特殊的法律框架中为您找到合法的出口。
武汉离婚律师李玉芳主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