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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多少触犯刑法

发布者:邓毅沣律师|时间:2024年12月30日|分类:交通事故 |266人看过

一、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多少触犯刑法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当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时,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涉嫌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这一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中的第三十三条来确定的。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若涉嫌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或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均应予立案追诉。

  2.故意毁坏的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拘留、警告、罚款等,并责令赔偿损失。

  二、故意毁坏财物与相似罪名区别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以及破坏交通工具罪等相似罪名存在明显区别。

  1.在犯罪客体上:

  (1)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侵犯的是国家对植物资源保护的管理制度,破坏交通工具罪则侵害的是公共交通运输安全。

  2.在客观要件上:

  (1)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求行为人实施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且必须达到一定数额和情节才构成犯罪;

  (2)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植物罪的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植物的行为,就可构成犯罪;

  (3)破坏交通工具罪则要求行为人破坏的是正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

  3.在犯罪对象和主体要件上:

  (1)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私财物,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植物罪的对象仅为珍贵植物,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3)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对象则是正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主体通常为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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