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在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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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一)

发布者:张在叶律师|时间:2022年01月07日|分类:合同纠纷 |244人看过


租赁合同(一)

在现在的生活中,租赁已经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了,那么了解一下租赁合同对现在的我们是非常重要的,那么租赁合同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首先,什么物可以成为租赁物呢?这里有两个需要注意的点。第一个就是当事人在利用租赁物取得自己想要取得的利益时候,不需要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而且该物必须不是消耗物,第二就是这个租赁物必须是法律允许流通的不动产和动产。

租赁物的特征是什么呢?第一,租赁合同转移的是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并不转移租赁物的所有权,其次,租赁合同双方都是互负义务的,而且一方是要向另一方支付对价的。最后,租赁合同成立是只要两个人达成了租赁合同,那么租赁合同就成立了,不需要双方当事人还要完成交付标的物等事实。

租赁合同都有什么种类呢?根据租赁物的种类来划分的话,租赁合同介意分成动产租赁合同和不动产租赁合同。不动产租赁合同还可以再次划分,可以划分成为房屋租赁合同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等。法律对于有的租赁是有特殊规定的,对于另一部分的租赁是没有特殊规定的,那么根据法律对于租赁合同有没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就可以把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特殊租赁是什么呢,就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有一些特殊的要求。最后,大家根据租赁房屋时,要么有期限,要么没有期限,根据这一点就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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