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军晓律师

  • 执业资质:14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劳动纠纷人身损害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儿媳、女婿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公婆、岳父岳母的遗产么?

发布者:段军晓律师|时间:2019年04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602人看过


      常说,子女成婚连接了两家人。婚嫁之后都要改口称夫妻对方的亲生父母为爸妈,那么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岳母在法律上是什么关系,可以相互继承财产么?

首先要清楚:婚姻关系并不必然导致家庭成员关系变化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也就是说,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岳母并不会因为婚姻的缔结想当然的组成法律上的家庭,而是需要专门的、特别的约定。当然这仅仅针对法律上家庭概念,便于划分经济等责任,在现实生活伦理上,自然认为都已经成为一家人。

其次,要清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在有遗嘱的情况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可以享有财产继承权。在没有遗嘱进行财产分配的情况下,就需要依据法律的规定确定哪些人有权要求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是否包括了改口喊爸妈的儿媳和女婿呢?答案是不包括。儿媳和女婿不能作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那么儿媳和女婿一定不能作为继承人参与继承么?答案也是否定的。


儿媳和女婿继承权的前提条件

      依据继承法法律的规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儿媳和女婿也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公婆、岳父岳母的遗产。

      第一种情况下是依据《继承法》第二十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需要符合两个条件:

  • 丧偶

  • 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

      第二种情况下是依据《继承法》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如果儿媳或者女婿正好属于该规定的人群范围,也可以要求分得适量遗产。

      所以,发生继承时,对于儿媳和女婿的继承权,不能一概否认,也需要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去分析和考虑。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