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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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专职律师执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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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作者:郑小红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38次举报

在什么情况下,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只要具备其一,一方就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抚养关系



郑小红律师就职于杭州市市级文明律所及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系律所合伙人。特点:1、热爱律师工作,法律功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6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债权债务、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