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擅长股权股东纠纷律师团队,13年经验,欢迎咨询
专业股权纠纷律师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如遇股权纠纷公司股东争议,先不要慌张,也不要心烦意乱,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办案理念:取证全面,多点出击,捍卫核心,打谈结合。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宗旨: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股权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一、 什么是股东出资义务?
股东出资义务是指股东按期足额缴纳其认缴的出资额的义务,包括公司设立时股东的出资义务和公司增资时股东的出资义务。根据行为方式不同,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表现为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也就是说,在公司设立、增资时,股东没有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就违反了股东的出资义务。*
二、 什么是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包括未完全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其中未完全履行是指股东只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未按规定数额足额出资。不适当履行是指出资的时间、形式或手续不符合规定,包括迟延出资、瑕疵出资等。*
通俗地讲,只要股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付出资义务,就属于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