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广东
招志南律师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招志南律师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1455173651@qq.com 00:00-23:59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918794024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擅长公司股东被执行人案件专业律师;公司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怎么办?

2026-06-19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6年06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 |10人看过举报

广州擅长经济纠纷债务纠纷律师推荐招志南律师团队;13年经验,欢迎咨询

专业尽责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如遇经济争议,先不要慌张,也不要心烦意乱,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办案理念:取证全面,多点出击,捍卫核心,打谈结合。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擅长民间借贷起诉,借款官司应诉、货款合同款追索纠纷、合同经济往来纠纷、公司股东债务连带纠纷、股东抽逃出资认定、不当得利纠纷,从案件细节入手找到突破口而拿出独特代理意见,宗旨: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债务纠纷经济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前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通常是因为其涉及公司债务且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股东有限责任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等行为:

一、前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前股东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存在上述行为,其有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个人责任。

二、前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形

1. 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前股东如果利用公司的法人独立地位,进行不正当操作,如转移公司资产、虚构债务等,以逃避公司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将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2. 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如果前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资过程中,未按照约定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且该行为导致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可以请求追加该未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三、前股东应对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措施

1. 核实债务情况:前股东在收到执行通知后,应首先核实公司债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自己不被错误地追加为被执行人。

2. 寻求法律救济:如果前股东认为自己被错误地追加为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撤销执行决定。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履行法律责任:如果前股东确实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等行为,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履行法院作出的执行决定。


专业债务纠纷经济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专业提供民间借贷起诉,借款官司应诉、货款合同款追索纠纷、合同经济往来纠纷、不当得利纠纷、工程款催收、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责任承担争议,股东出资不实起诉纠纷,转让股权纠纷等谈判调解和诉讼专业服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918794024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12114861

  • 昨日访问量

    2347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招志南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