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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借贷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怎样写借款合同才有效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11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 |14人看过举报

借贷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广州专业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借贷纠纷经济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借贷合同的定义

借贷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贷合同是一种典型的双务合同,即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

借贷合同成立的要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借贷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 主体资格:借贷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必须年满18周岁或已满16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依法成立并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借贷合同的成立必须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双方必须自愿、平等、公平地达成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况。

  3. 合同形式: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借贷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但是,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尤其是大额借款或长期借款。书面合同应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

  4. 合同内容合法:借贷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借款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不得包含非法条款如高利贷、非法用途等。

  5. 借款交付:借贷合同的成立不仅需要双方达成协议,还需要贷款人实际交付借款。借款交付是合同生效的重要条件之一。借款交付可以是现金交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方式,但必须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借款已经交付。

  6. 担保措施:为了保障贷款人的利益,借贷合同中可以设定担保措施,如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措施的设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具体案例分析

假设张先生向李女士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条款,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同时,张先生以其名下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借贷合同的有效性可以得到保障。

  1. 主体资格:张先生和李女士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思表示真实:双方自愿签订合同,没有受到欺诈或胁迫。

  3. 合同形式: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内容详细明确。

  4. 合同内容合法:合同中的借款利率符合国家规定,没有非法条款。

  5. 借款交付:李女士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10万元借款交付给张先生,并保留了转账凭证。

  6. 担保措施:张先生以其房产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如何确保借贷合同的有效性

  1. 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建议采用书面形式,特别是大额借款或长期借款。书面合同应详细记录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

  2. 核实双方身份:在签订合同前,应核实双方的身份信息,确保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 明确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应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特别是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应详细记录。

  4. 保留证据:借款交付时应保留相应的证据,如转账凭证、收据等。这些证据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明材料。

  5. 设定担保措施:为了保障贷款人的利益,可以设定适当的担保措施,如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措施的设定应符合法律规定,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6. 遵守法律法规: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借款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不得包含非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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