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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遗产律师法定继承继承人继承权该注意哪些方面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11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 |18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遗产继承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遗产继承婚姻家事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一、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是哪些

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原则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孙子是不是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孙子孙女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即爷爷奶奶世后,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继承,孙子孙女无权继承。

除非孙子孙女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的,孙子孙女可以代位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或者爷爷奶奶订立由孙子孙女继承遗产的遗嘱时,孙子孙女也取得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民法院办理遗产继承的流程为:接受当事人的起诉-针对有调解基础的-展开诉前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笔录-制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失败的-审查起诉是否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符合立案条件的,决定受理-通知起诉一方预交案件受理费-通知被诉一方到庭应诉-准备开庭-庭前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失败的-决定开庭-开庭审理-判决。

人民法院受理的遗产继承案件,通常是针对继承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继承案件,或者继承人达成一致意见后,需要通过人民法院调解确认的案件。人民法院办理继承案件与普通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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