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实践中,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表面相似,但法律性质却不尽相同,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调整的法律不同。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和调整。劳动法属于社会法的范畴,其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弱者的合法权益,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上,突出对劳动者的保护。而劳务关系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民法属于私法范畴,对当事人的权利予以平等保护。
2、主体资格不同。劳务关系的主体可以是两个自然人或者自然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
3、主体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间存在着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之间存在经济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文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法律地位平等。
4、给付报酬的规定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对职工有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利。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并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而劳务关系的报酬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5、雇主的义务不同。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一方可以不承担提供劳务一方的社会保险。例如,法律没有规定居民必须为其雇用的保姆缴纳社会保险。但在劳动关系中,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的义务作出强制性规定,如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等。
6、不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而不履行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限期用人单位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对用人单位采取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7、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法律规定了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定程序,即调解、仲裁和诉讼。而因劳务关系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适用于民事争议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纠纷常见误区
误区一:仲裁输了,去到法院再请律师也不晚
我们代理过公司用人单位,也代理过劳动者,很多都是仲裁输了,才想着请律师。但是因为仲裁和一审是具有连续性的。一审再请律师有时也难以挽回!
对于劳动者而言,因为仲裁提起的诉请在法院是不能更改的,如果诉请错误,诉请对象错误,或者举证、质证不利,到法院也要面临败诉的风险。
对于一些比较冤枉的公司而言,因为没有防范意识,给员工以可乘之机,质证时完全不懂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仲裁时对自己不利的陈述在法院阶段无法推翻,法官不会认可。
误区二:提交证据越多越好
提交证据,一般是根据仲裁请求、要证明的事实、要反驳对方的观点、证明对方说谎等方面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来提交的,证据提交并不是越多越好,切记注意,不要不小心提交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让对方抓住把柄,那就麻烦了。我们有很多胜诉案例,就是从对方提交的证据入手突破, 后达到诉讼效果的。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代通知金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工伤死亡职业病赔偿争议;
(7)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争议;
(8)竞业禁止、违约金、服务期争议;
(9)劳务派遣、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争议;
(10)集体劳动争议;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2)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