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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婚姻纠纷离婚案件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9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 |10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婚姻家庭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婚姻家事相关法律知识:

起诉离婚不同意怎么办

若一方向法庭提出离婚诉讼,而另一方则表示反对,此时法院将会依据双方所提供的相关证据以及具体情况进行严谨的判断,以确定是否批准此次离婚请求。

如若申诉方能举证充足且确实证明了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破裂到无法挽回的程度,例如有诸如重婚、家庭暴力、遗弃、赌博等恶劣行为屡次发生,且经过多次教育仍未改正等情况,那么法院通常会做出离婚判决。

然而,若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法院也有可能会作出不准许离婚的决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法院首次裁决不准离婚,申诉方在无新的情况或理由出现的前提下,必须等待6个月之后才能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当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反对时,法院会严格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判断是否批准离婚。若申诉方证明婚姻破裂且存在无法改正的恶劣行为,法院通常会判离婚。但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不批准离婚。需注意,若首次被驳回,无新情况或理由,申诉方需等待6个月后才能再次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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