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需要翻译人员的,应当事先经办案机关批准。
,应向拘留场所提交办案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批准文件和译员身份证明。
在未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律师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面时不能进行录音、录像、拍照。
调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在被办案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凭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所函、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与犯罪嫌疑人会面。
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办案机关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
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与恐怖组织罪或者走私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嫌疑人的,办案机关应当在五天内安排会见。
在侦查阶段,办案机关应当对与案件诉讼有关的事项,如拘留、逮捕、延长羁押、变更强制措施、变更羁押地点、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撤销等事项,保障律师的知情权。
案情或者案件性质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对接待者,办案机关应在接到律师要求会见后5天内,做出批准会见或不批准会见的决定。不批准会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律师,并说明理由,申请律师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复议。
光一个律师会见,区别大了,水分也大了。往往在看守所门口驻扎着许多律师事务所办公室或者类似地下工厂的小门面,这些律师以跑量为主,笔者曾亲眼目睹此处律师一个下午会见了五个当事人,平均一个用时十五分钟,笔者和其交谈,其表示其只是去转达家属的话,简单说说法律规定甚至有些律师什么都不会说。当然,其价格也相当的实惠,但是对于案件的辩护效果来说,可以说作用为零。专业的刑事律师在会见的阶段是下足功夫的,律师的第一次会见非常重要,律师首次会见至少得明确这么几个问题:一是嫌疑人是否同意你做律师?如果同意,则在空白委托书上签字确认。二是核实案发过程及嫌疑人是否自愿认罪?如果不认罪,应详细记录不认罪的事实和理由。三是嫌疑人是否存在从轻、减轻量刑情节?特别是自首、立功和从犯等。四是侦查机关是否存在违法侦查行为。五是嫌疑人是否存在前科劣迹。六是告知嫌疑人侦查阶段的权利和义务并安抚情绪。特别是嫌疑人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如必须看清笔录再签字,可以提出修改不一致的笔录内容等。关键让其明白,面对侦查人员心里不要发怵,该供述的应如实供述、不该承担的可以理直气壮地解释清楚。七是为嫌疑人解答涉案罪名的法律咨询。如律师可以告知嫌疑人如果定罪该罪名的量刑幅度、此罪和彼罪的区分和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等。八是核实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生活状态。九是询问嫌疑人有什么和家里交代。十是可以告知律师的初步辩护方向和接下来的辩护行动。 主要是给当事人树立信心,达成与律师之间的初步信任。
《刑事诉讼法》第36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37条关于辩护人的会见权与通信权。第86条第2款:“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根据该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多项法律帮助。
刑事拘留期限最长是30天,就是在30天内,案件材料会被送至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审查批准逮捕,7天之内会知道到底会不会被逮捕。简单点说,这37天范围内(最长时限37天)属于“黄金救援期”。 因此,“黄金37天”只是一个形象的说法,并非所有的案件从拘留到逮捕,都要经历37天时间。
犯罪嫌疑人从被第一天拘留时起,就可以提出取保候审,虽然捕前、捕后两个时间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均可以,但是时机不同,效果也就不同,取保成功与否也不同。
批捕前的阶段,专业刑事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和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最真实,起草和出具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才会更有血有肉有理有据有说服力。走形式、走过场、敷衍没内涵的取保候审申请一但提交,可能面临的就是不予取保候审,无疑错失了一次宝贵的机会。
接下来,在人民检察院批捕期内,刑诉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
刑事律师争取和人民检察院充分交换法律意见,争取依据三种不予逮捕的情形: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没有逮捕的必要,3、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证据要求。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和办理取保候审。
检察院经过审查如果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必须将人释放,人就可以暂时先回家,也就意味着律师的不予逮捕的意见得到采纳;检察院经过审查如果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会继续将人关押在看守所。
实践中,一旦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想再申请取保,难度就很大。所以在拘留后检察院批捕前,是争取取保的关键时间,律师越早介入,越有利于促成取保的实现。
刑事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一、侦查阶段
(一) 律师会见
1. 及时会见,了解案情和证据,形成初步辩护思路;
2. 分析案情,询问关键辩解,梳理涉嫌罪名的辩点;
3. 应讯辅导,防范侦查陷阱,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4. 心理疏导,缓解焦灼情绪,传递家人关爱得以温暖。
(二) 取保候审
1. 复核案情,关注侦查方向,掌握案件动态;
2. 研判案情,探讨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方案;
3. 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意见;
4. 沟通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三) 羁押必要性审查
1. 启动审查程序,与办案单位沟通,提出律师意见;
2. 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请求变更强制措施。
(四) 提交辩护意见
侦查终结前,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争取辩护意见能够影响侦查终结的起诉意见。
二、审查起诉
(一) 全面阅卷
1. 审查卷宗材料,了解侦查思路,找准辩护要点;
2. 核实事实和证据,找到有利己方当事人的证据材料;
3. 分析不利证据,寻找化解方式,强化有利证据体系;
4. 补充侦查阅卷,了解起诉思路,寻找控方证据短板。
(二) 核实证据
1. 核实存疑证据,了解是否存在非法取证和瑕疵证据;
2. 核实不同证据之间的矛盾性
(三) 制定辩护策略
1. 权衡全案证据,确定辩护思路,保护被追诉人利益;
2. 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通过充分的控辩协商,为被追诉人争取最轻的刑罚结果;
(四) 向人民检察院提供综合性的律师意见
1. 类案检索,
2. 要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量刑情节或者改轻罪起诉;
3. 辩护意见事先沟通,做到知己知彼;
(五) 协商认罪认罚从宽
1. 把握基准刑,与检查机关协商量刑,促成有利量刑情节;
2. 提供书面协商意见,确定认罪认罚方案,争取获得有利量刑建议。
3. 为庭前辩护做好准备;
4. 申请调取证据,完善辩护思路;
(六) 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1. 了解控方取证经过,审查同步录音录像,寻找线索;
2. 申请启动程序,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实现有效辩护。
3. 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
三、审判阶段
(一) 庭前准备
1. 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准备庭审预案;
2. 预测公诉方出示证据的基本顺序,准备质证意见;
3. 研判庭审中陈述事实及回答问题的要点,准备发问提纲;
4. 结合无罪或罪轻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撰写辩护意见;
5. 申请召开庭前会议,展示证据,整理事实和证据争议焦点;
(二) 修正辩护策略
(三) 庭前辅导
1. 让当事人了解庭审的基本过程,做到心中有底;
2. 就公诉人交叉询问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应对措施;
3. 就质证与发表辩护意见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分工方案;
4. 就当事人如何做出最后陈述进行沟通,以期达到良好效果。
(四) 出庭辩护
1. 质证举证,进行针对性发问;
2. 针对控方的公诉意见展开法庭辩论;
3. 无罪辩护,围绕主客观要件全面分析论证,做到有理有据;
4. 罪轻辩护,提出当事人应当从轻处罚的观点,用案件事实和法律进行反驳
(五) 庭后辩护
1. 庭后沟通,制作提交辩护词,及时充分补充相关证据;
2. 提交补充意见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