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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遗产还没分割如何处理?广州婚姻财产纠纷专业律师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8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 |57人看过举报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离婚时遗产还没分割如何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离婚时或离婚后,一方对未处理的遗产表示放弃继承权,系依法行使个人权利,该行为虽然会导致另一方有可能少分得财产,但若无法律规定的“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形,该行为合法有效,其放弃继承的遗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资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a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b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c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d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e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27、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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