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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区法院民事纠纷案件如何打官司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8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 |57人看过举报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民事诉讼证据采信的意义
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对当事人无争议的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可以不在裁判文书中表述。
民事诉讼证据的采信直接关系到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其重要意义显而易见。可以说,民事诉讼证据的采信其实就是一个“筛选”证据的过程。
民事证据采信规则首先就是实事求是,这是 基本的原则,并且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证据进行组合,全案证据所得出的结论惟一,证据充足才能定案。并且这些证据要要经过法院的质证。这样才能树立司法的权威,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民事诉讼中规定的证据有下列几种:
分类
1、理论上的分类
(1)本证和反证: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的用以证明其诉讼主张的的证据,称为本证;为了推翻对方所主张的事实而举出的证据,称为反证。
(2)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即“第一手材料”;派生证据是指传述转抄、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又叫传来证据。
(3)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凡是能够直接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叫做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结合组成一个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得出唯一结论的完整的证据体系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4)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言词证据是以人的陈述(包括口头陈述和书面陈述)为表现形式的证据(俗称人证);实物证据是指能够以之查明案件事实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俗称物证)。
2、法律上的分类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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