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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录音可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广州律师法院打官司注意哪些方面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7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 |74人看过举报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法律知识:

电话录音可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分情况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反而言之,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只要符合两点条件就能够作为证据使用:

第一: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取得的;

第二:不是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根据以上规定,偷录的录音资料没有侵害到你朋友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打官司找律师:

聘请律师应注意诉讼时效且宜早不宜迟

临阵磨枪乃是兵家大忌,这样聘请律师也是没有好处的。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越早聘请律师,对案件的进行越有利;反之,您的合法权益也许会因此受到不必要的损害。同时,越早聘请律师,也能够给律师足够的调查取证和出庭代理或辩护做好充分的准备。


  充分信任,积极配合

对于已经聘请的律师,应当给予充分的信任,案件的各项真实情况对律师做出如实的陈述,使律师能够对案件性质做出正确的判断,理清法律关系,理出准确的代理或辩护思路。这样,律师才能依据法律、法规在代理、辩护过程中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对您的合法权益给予最有力的支持,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另外,充分相信您聘请的律师会对您提供的相关案件的资料和案情都会严格保密,即使在代理工作结束后,律师及其律师事物所的其他律师和辅助人员,对于了解到的委托事项的保密信息也负有保密义务。


  对律师向您委托的有关事项的法律风险承诺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判断

不能要求您的律师对案件的判决结果做出承诺,一个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会有很多的因素在影响着进程,律师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也不能要求律师提供不在其业务范围之内的服务,比如:要求律师托关系找熟人对案件的审理过程、判决结果造成干扰。小心注意所谓的“特殊关系”、 “找关系”、 “包胜诉”,以免上当受骗。


  最后注意:

  只有在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并获得国家认可的律师执业证的人才能称为执业律师。千万不要与非律师机构或自称是律师的“黑律师”建立委托关系。另外,《律师法》明文规定执业律师不能以个人名义私自受理案件,必须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受理案件,所以聘请律师须在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委托手续,以防上当受骗,使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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