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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诈骗罪如何认定会怎么样亲人进了看守所律师怎样才能够取保候审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7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 |89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诈骗,是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构成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包括自用或转归他人)的主观故意; 

  (2)行为人实施了诈骗的行为; 

  (3)数额较大。 

注意:  (1)单位不能成为诈骗罪的主体,若单位实施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2)行为人实施了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时,如果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第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3)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4)如果行为人实施犯罪活动时,既使用了欺骗的手段,又使用窃取手段,则应以行为人非法占有财物起主要作用的手段定罪。 

  (5)以虚假或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并使用的通信工具,造成电信部门损失较大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6)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审判活动,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粤高法发〔2014〕12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下称《解释》)已于2011年4月8日起施行。《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根据我省各地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经研究,对我省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六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二、二类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十五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审理的诈骗刑事案件,诈骗地点能够查明的,按照诈骗地的数额标准定罪量刑;诈骗地点无法查明的,按照受理法院所在地的数额标准定罪量刑。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亲人被抓了,亲属想见面问一些情况,该如何办理?

刑事案件,在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亲属是不能和犯罪嫌疑人见面的,只有律师才能见到。因此,在亲人被刑事拘留之后,亲属应该尽快委托律师,只有这样才能及时让律师会见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的情况。

律师最初的会见非常重要!

第一,在了解在押人员的自身情况及涉案情况后,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给在押人员解除法律疑难,对案情作客观分析,也可以做好在押人员的心理工作,使之更好的适应看守所的生活,给他们建立生活的希望。

第二,律师会见后,会和家属进行心理沟通,使他们及时了解在押人员的各方面情况,给家属作专业的法律分析,使家属也放宽心境,正确面对亲属的变故。知道大概法律处理的程序,家人应该怎么办。

第三,在及时发现在押人员有不负刑事责任或不在场证据的情况下,律师可以和办案机关及时沟通,使不应关押的人员及早释放。或根据情况为被关押人员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控告。从而使得被关押人员的权益得以被有效维护。


可以把人“捞出来”?

“捞人”的理解,一般有两种:

1、取保候审:是指刑事拘留后,通过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犯罪嫌疑人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般来讲,能否取保候审,取决于案件本身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嫌疑人自身情况,由于取保候审之后,侦查机关面临的压力较羁押在看守所要大的多,所以一般都会非常严格谨慎的适用取保候审,而且如果是被逮捕后再取保,则难度非常大。

因此建议在亲友被刑事拘留后一定要冷静处理,千万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比如有关系、能捞人等!避免上当受骗,再次受到伤害。如果想办理取保候审,建议刑事拘留后第一时间咨询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2、所谓的“花钱”就能把人“捞出来”

千万别信!也千万不要这么做!

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的信任“熟人”,谨防被打着“法律专家”名义的骗子骗取财物,也不要盲目听信他人谎称花钱能把你亲人“弄出来”的谣言,避免上当受骗,再次受到伤害。误时又误事!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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