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亲属涉嫌犯罪,家人焦急万分,特别是在外地的亲属,更是心急如焚。天有不测风云,一旦家人涉嫌犯罪,亲属如何应对,今天律师为您支招。
第一,公安机关将人带走的时候,亲人应该怎么做?
很多时候,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带走的时候,亲属就在其身边,但是亲属不能妨碍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否则很可能亲属也会违法犯罪(妨害公务罪)。那应该怎么办呢?我们认为第一要务就是联系律师,因为公安机关将人带走后需要在24小时内将犯罪嫌疑人送到看守所,在送到看守所后,公安机关的侦查还会继续。此时如果委托了律师,就可以在第一时间见到犯罪嫌疑人。这时,犯罪嫌疑人已经经历了公安机关询问、讯问,心情依然紧张忐忑不已,其见到律师如同见到了亲属,可以道出其苦楚,他可以告知律师其是否被冤枉、受到刑讯逼供,是否讲了违心的话……律师可以帮助其控诉,提供法律帮助。
第二,犯罪嫌疑人已进看守所,家人应该如何做?
刚进看守所,犯罪嫌疑人肯定诸多的不适用,人身失去自由感觉很不好受,但是看守所不是在家里,想穿什么、吃什么都很随便。这时候,他需要衣物、金钱,特别是需要的数量,家人都不知道。这时候,为了亲人身体健康的需要,也得委托律师进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第三,在知道受害人的情况下,家人应该怎么做?
很多案件是有受害人的案件,例如诈骗罪的被诈骗者,故意伤害罪中的被打者、强奸罪中的女方……,这些受害者对于定罪量刑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故意伤害罪的被打者如果谅解了被告人,被告很可能就会被判处缓刑,不必遭受牢狱之灾。接下来就讲一下有受害者的案件中,家属应该怎么做。
有人会说,律师您刚才讲的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罪量刑如此重要,那我们直接去找不就可以了,不择手段求得其谅解,这样不就没事了。这种理解过于片面,很可能会弄巧成拙,将自己给搭进去。我讲一个我遇到的案件,一个妇女,在老公涉嫌强奸罪的时候,她找到了受害者,让受害者在法庭开庭时称自己没有被强奸。结果是可以想象的,不但老公依然被判处强奸罪,自己还犯了伪证罪,这是得不偿失。
因此,在有受害人的案件中,亲属应该在律师的指导下,与受害者沟通,不能胡来,要不然会事倍功半。
一人犯罪后,家人可以做的事情很多,但要记得一点就是要在律师的指导、参与下进行,不能莽打莽撞,否则不但帮不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害了自己。
犯罪嫌疑人家属请律师的作用:
在刑事拘留后到人民法院审判阶段,律师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的帮助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许多犯罪嫌疑人都是因为不懂法,或不是很懂法而涉嫌犯罪;即使懂得,由于犯罪嫌疑人所处环境的特殊性,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也都很难做到安然处之,镇定自若,因而也就很难保持清醒的头脑。而精通法律、熟悉办案过程的律师则可以为他提供法律咨询,使他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律师可以告诉他涉嫌犯罪的行为的严重性,以及可能产生的结果。他也可以向律师提出有关的法律问题,律师也会对其进行解答。在看守所那样的环境里,很多犯罪嫌疑人,“心里还是蹙地慌”。律师的会见,以及对案情的全面分析会让犯罪嫌疑人心里的一颗大石头就此着地,使他对自己的行为结合法律有了一个更清醒的认识。
2、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侯审。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以及应当拘留或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在被法院依法正式宣判之前可能面临长达几个月的关押,取保侯审是使他暂时恢复自由的有效途径。在律师依法通过努力办理了取保候审后,能够使犯罪嫌疑人继续工作生活,与家人团聚。
当然并非所有的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办理取保侯审,但律师可以针对具体案件,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具体分析,能够在适当的时机及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以使犯罪嫌疑人及早恢复人身自由。
3、有权向有关办案单位出具法律意见书,阐明法律观点,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律师在案件的不同阶段,可以运用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向有关办案单位出具法律意见书,阐明对犯罪嫌疑人所涉案件的法律观点,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或罪轻的法律意见,或提出不予逮捕或不起诉的建议,以更全面地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4、代理犯罪嫌疑人进行申诉控告。
律师自会见犯罪嫌疑人开始,犯罪嫌疑人就可以及时把自己在审讯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告诉律师,从而律师可以依据其陈述控告相关责任人,能够有效地监督办案人员的审讯行为。如果控告成立,犯罪嫌疑人原来的口供就有可能由于取证程序违法而完全失去法律效力。这样一来犯罪嫌疑人从侦查阶段开始就为后面的起诉审判打下良好的基础。
5、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案件的实情。
犯罪嫌疑人进了看守所以后,便立即与外界失去了联系。而大多数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并不清楚原因,只能凭空猜想干着急。但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聘请了律师,律师有权向有关机关提出会见申请,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全面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于会见结束后,告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其涉嫌的罪名及大概定性,使家属的心情平复下来。
6、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总而言之,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都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甚至是决定性作用,律师越早的介入案件就能更好的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犯罪嫌疑人早日争取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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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延伸: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答:取保候审有三个非常关键的节点。
第一个节点是公安拘留的30天内,向公安机关(不一定是派出所,有些地方派出所只抓人,办案由区里的审理队来处理案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由公安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
第二个节点是公安报捕后,也就是拘留的30-37天,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由检察官决定是否逮捕,如果不逮捕,那么公安必须放人。
第三个节点是不固定的时间,通常是指检察院逮捕后,向检察院提交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也是由检察院来决定是否同意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提醒:
1.上面所说的是30天是最长期限,也是一般案件的期限,如果遇到特别简单的案件,那么时间需要前移,有时公安7天就会报捕。
2.遇到节假日,报捕的时间也会前移,比如说第30天是周日,那么公安会提前到第28天也就是周五就会报捕,所以要注意时间节点。
3.在刑事辩护业界流传有“黄金救援37天”的传言,本质上就是“在公安、检察院两机关还没有就案件定性达成共识之前介入辩护工作,争取嫌疑人在37天内被无罪释放或取保候审”。
刑事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一、侦查阶段
(一) 律师会见
1. 及时会见,了解案情和证据,形成初步辩护思路;
2. 分析案情,询问关键辩解,梳理涉嫌罪名的辩点;
3. 应讯辅导,防范侦查陷阱,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4. 心理疏导,缓解焦灼情绪,传递家人关爱得以温暖。
(二) 取保候审
1. 复核案情,关注侦查方向,掌握案件动态;
2. 研判案情,探讨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方案;
3. 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意见;
4. 沟通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三) 羁押必要性审查
1. 启动审查程序,与办案单位沟通,提出律师意见;
2. 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请求变更强制措施。
(四) 提交辩护意见
侦查终结前,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争取辩护意见能够影响侦查终结的起诉意见。
二、审查起诉
(一) 全面阅卷
1. 审查卷宗材料,了解侦查思路,找准辩护要点;
2. 核实事实和证据,找到有利己方当事人的证据材料;
3. 分析不利证据,寻找化解方式,强化有利证据体系;
4. 补充侦查阅卷,了解起诉思路,寻找控方证据短板。
(二) 核实证据
1. 核实存疑证据,了解是否存在非法取证和瑕疵证据;
2. 核实不同证据之间的矛盾性
(三) 制定辩护策略
1. 权衡全案证据,确定辩护思路,保护被追诉人利益;
2. 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通过充分的控辩协商,为被追诉人争取最轻的刑罚结果;
(四) 向人民检察院提供综合性的律师意见
1. 类案检索,
2. 要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量刑情节或者改轻罪起诉;
3. 辩护意见事先沟通,做到知己知彼;
(五) 协商认罪认罚从宽
1. 把握基准刑,与检查机关协商量刑,促成有利量刑情节;
2. 提供书面协商意见,确定认罪认罚方案,争取获得有利量刑建议。
3. 为庭前辩护做好准备;
4. 申请调取证据,完善辩护思路;
(六) 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1. 了解控方取证经过,审查同步录音录像,寻找线索;
2. 申请启动程序,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实现有效辩护。
3. 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
三、审判阶段
(一) 庭前准备
1. 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准备庭审预案;
2. 预测公诉方出示证据的基本顺序,准备质证意见;
3. 研判庭审中陈述事实及回答问题的要点,准备发问提纲;
4. 结合无罪或罪轻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撰写辩护意见;
5. 申请召开庭前会议,展示证据,整理事实和证据争议焦点;
(二) 修正辩护策略
(三) 庭前辅导
1. 让当事人了解庭审的基本过程,做到心中有底;
2. 就公诉人交叉询问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应对措施;
3. 就质证与发表辩护意见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分工方案;
4. 就当事人如何做出最后陈述进行沟通,以期达到良好效果。
(四) 出庭辩护
1. 质证举证,进行针对性发问;
2. 针对控方的公诉意见展开法庭辩论;
3. 无罪辩护,围绕主客观要件全面分析论证,做到有理有据;
4. 罪轻辩护,提出当事人应当从轻处罚的观点,用案件事实和法律进行反驳
(五) 庭后辩护
1. 庭后沟通,制作提交辩护词,及时充分补充相关证据;
2. 提交补充意见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