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企业遇到员工告劳动局劳动仲裁怎么办?
咨询:现在公司有员工无理取闹,提无理要求,公司不理会,然后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不予理睬可以吗?
律师解答:作为用人单位,由于大部分常见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倒置,没有积极举证,可能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当然具体要看仲裁的请求,仲裁申请人是否有相应的证据
用人单位应该在接到劳动仲裁委通知之后,应先签收仲裁申请和相关证据。公司将案件交由法务部门负责处理或者公司法律顾问处理,没有专门法务或者法律顾问的,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律师在接手案件之后仔细分析案情,研究对方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核实信息是否正确,对方的请求事项有哪些,对方所述的事实与理由是否充分、属实。开展分析讨论,企业应该积极配合律师搜寻证据,拟定制定应诉策略及应诉方案,积极应对案件。
制定正确的应诉方案对劳动仲裁的结果成功与减少劳动争议案件带给企业的负面影响意义重大;
常见劳动争议举证责任:
1、确认劳动关系:
举证责任规定:
a.由劳动者证明入职时间;
b.用人单位主张的用工之日与劳动者主张的入职时间不一致,应当提供其自身因管理员工掌握的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等证据;
c.用人单位否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材料证明不存在劳动关系。
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实际用工起止日期的证据,相关证据材料可参考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的举证材料。
举证责任规定:
a.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向其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已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劳动合同性质的其他合同文件或因劳动者原因未能签订劳动合同;
b.劳动者为用人单位高管或者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应就其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承担举证责任。
3、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赔偿金:
(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需提供以下证据:
a.劳动者的辞职申请或其他书面辞职材料;
b.用人单位存在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证据,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c.工资单、银行查询明细等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明劳动者劳动关系解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水平。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需提供以下证据:
a.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决定等书面文件;
b.劳动者违法违纪、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证明材料;
c.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性文件,如工会意见、办理工作交接文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
举证责任规定:
a.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由劳动者举证证明辞职原因;
b.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作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决定的,由用人单位证明其决定的合法性。
4、加班工资:
(1)考勤记录、打卡记录、加班通知、加班申请单等,证明有无加班事实;
(2)工资单、银行查询明细等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明有无发放加班工资;
(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且未安排补休的证据。
举证责任规定:
a.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b.用人单位主张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由用人单位举证。
5、工伤保险待遇:
举证责任规定:
a.劳动者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就存在工伤伤害的事实、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时间、停工留薪期、住院治疗起止时间及治疗费用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就已支付的工伤损害赔偿费用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b.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主张不构成工伤的,应当提供劳动者非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等证据。
6、主张年终奖、提成、补贴、津贴等劳动报酬:
(1)对该等待遇有明确约定的劳动合同、单位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证明该等劳动报酬的计算方式、具体数额等;
(2)工资单、银行查询明细等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明有无发放该等劳动报酬。
举证责任规定:
用人单位对于工资发放记录的举证责任限于两年之内。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3、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4、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劳动合同纠纷
5、工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补贴、津贴、提成、奖金等劳动报酬纠纷;
6、调岗、调薪、变动工作地点纠纷;
7、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纠纷,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
8、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离职纠纷;
9、竞业禁止纠纷、违约金纠纷、服务期纠纷;
10、企业与技术人员知识产权、保密纠纷;
11、因单位未缴或少缴社保等所引发的劳动纠纷;
12、职业病、工伤劳动争议;
13、劳动合同、劳动人事制度、劳动人事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法律服务;
14、劳动人事法律培训;
15、担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法律顾问;
16、企业与劳动人事相关的律师法律服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