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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关在东莞市看守所怎么办专业刑事律师能取保候审吗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3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 |101人看过举报

东莞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东莞市看守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上桥村,东莞市第二看守所:东莞市东城区牛山村。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亲人突然被公安带走怎么办?

千万要冷静,不要着急

那么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确定你的家属是被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如果是刑事拘留,说明你的家属涉嫌犯罪,成为犯罪嫌疑人,问题就严重了。一旦进入刑事诉讼流程,能够无罪的都是少数,毕竟公安机关不可能无凭无据的刑事立案。

《拘留通知书》是非常重要的文书,上面会写明何时拘留,涉嫌何种罪名,羁押在哪个看守所。

为什么有时候会出现家属没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

有的是根据身份证上的地址进行挂号信邮寄,邮寄时间较慢,且那个地址可能早就没用了,根本无人接收。


辩护律师及早介入案件能提供什么帮助呢?《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根据这些规定,辩护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多项帮助。

1、向侦查机关了解当事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2、会见当事人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会见当事人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是让当事人知道自己并非孤立无援,可以坚定其积极维护诉讼利益的信心,另一方面则是让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使当事人在不违背客观事实的情况下能够 大程度地避免作出对自己不利的陈述。

3. 代理申诉、控告的权利

4.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辩护律师在了解案情、会见当事人以后,如通过其专业的判断认为从诉讼策略上适宜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5. 提出意见

辩护律师依法可以向侦查机关以及检察院提出意见。辩护律师在逮捕前从专业的角度提出法律意见非常重要,甚至能够影响案件的发展。


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当事人的家属往往会存在着这样的想法,认为“刑事拘留的期限是37天,37天之后不放人再找律师”,或者认为“现在找律师的作用也不大,到开庭的时候再请律师”。但事实上,逮捕前的37天是“黄金救援期”,却由于当事人家属的顾虑或者侥幸心理,白白地错失了这样的良好机会。

需要知道,刑事案件每进一步,进行无罪辩护或者罪轻辩护的难度会增加一倍,甚至更多,因为每个阶段对案件的认定标准有所不同。刑事拘留所要求的证据的证明程度是比较轻的,仅仅是侦查部门认为犯罪事实极有可能是当事人实施的;而逮捕的证据条件就需要更进一步,不仅需要有证据显示该人极可能实施了犯罪,还需要对这些证据中的已有部分进行核实,并且是核实无误的;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不仅是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而且也需要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是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是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因此,侦查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当事人时,需要向检察机关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而这些证据证明都是在提请审查批准逮捕前的30天内收集的。

每每遇到这种案件的咨询,对于可以争取无罪处理的案件,对当事人家属错失拯救亲人的“黄金救援期”而倍感可惜。



刑事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1、侦查阶段担任辩护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向侦查机关了解罪名与案情、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申请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辩护意见、代理申诉、控告)。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查阅、复制、摘抄本案的证据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取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辩护意见)。

3、一审阶段担任辩护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查阅、复制、摘抄本案的证据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取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制作阅卷笔录、质证意见、举证提纲、辩护意见、出席法庭辩护、收取判决书、会见被告人确定是否上诉、代书上诉状)。

4、二审阶段担任辩护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查阅、复制、摘抄本案的证据材料、会见上诉人、调查取证、提出开庭审请、提出书面辩护意见、出席法庭辩护、收取裁判文书)。

5、担任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查阅、复制、摘抄本案的证据材料、调查取证、提出代理意见、出席法庭、收取判决书、确定是否申请检察院提出抗诉、代书申请抗诉书)。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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