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广东

招志南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918794024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法院执行异议案外人如何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 |151人看过举报

招志南律师咨询电话  (微信同号)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案外人提请执行异议的理由和裁定
1、申请执行异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案外人认为法院不应该执行和自己利益相关的财产的,也就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执行有异议,这时案外人有权采取的维权措施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
2、法院审查执行异议:法院收到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后,要在15日内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审查期结束后,法院会做出审查结果的裁定。根据裁定内容不同,会有两种审查结果:
如果法院认为案外人执行异议的理由成立的,法院会裁定中止对执行标的的执行,即裁定中止执行。
如果法院认为案外人执行异议的理由不成立的,法院会裁定驳回案外人的执行异议,即裁定驳回执行异议。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原告:案外人(案外人必须对执行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足以阻止标的物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如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案外人的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亦可。)

被告:申请执行人/当被申请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标的物主张的实体权利时,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并请求对执行标的停止执行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

二、事由

对标的有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利。司法实务中提出异议的情形有: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权等。

三、起诉期限

提起异议之诉的期限:执行法院审查处理执行异议,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对异议标的中止执行后,案外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四、范围

仅限于对财产权的执行。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918794024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5739745

  • 昨日访问量

    9045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招志南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