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广东

招志南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918794024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2年08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 |146人看过举报

招志南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实战派劳动仲裁、劳动纠纷诉讼律师服务、企业劳动纠纷专业律师法律顾问服务。在工作中实事求是,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从不刻意隐瞒风险。每处理一个案件都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赏。

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法律知识:
一、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

企业虽然按照法条辞退却拿不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一般体现于拿出员工在试用期迟到、绩效考核不通过、考试不通过等理由进行辞退。

其实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是很苛刻的!

(1)入职后查明对企业有重大隐瞒的;

(2)被证明道德有问题的,如提供虚假学历证书、假身份证、假护照等个人重要证件;

(3)知识、技能、业绩、态度、健康等与工作说明书有重大出入的;

(4)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的;

以上这些可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辞退


虽然员工违反了企业规定,但并不属于“严重”,也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企业常常忽视“严重”二字,就将员工强行辞退的!


“严重违规”是企业解雇员工使用频率较高的,也是 容易用错的解雇理由。其一是企业规章制度本身内容或程序存在合法性、合理性的问题,这一点主要是企业自身 基础的功课做得不足而导致的。其二是企业对员工严重违规行为所掌握的证据不足。


三、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辞退


企业对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认定往往存在误区,把一些非客观情况(例如改变租赁等行为)而带来的变化而适用此条以解雇员工。另外,如果没有经过协商过程,就直接解雇员工, 终就被裁判机关认定违法解雇。

企业因自身发展规划进行的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此时,企业必须先与员工协商,如果没有办法协商,原则上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企业搬迁未对员工造成明显的影响,且企业采取了合理的弥补措施(如提供班车、交通补贴等)的,而员工仍拒绝不到岗的,则解雇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企业需做到如下四个要点:

1、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上明确劳动条件的具体内容;

2、有客观情形变化的事实证明;

3、企业有向劳动部门进行报备的记录;

4、内部调岗、调薪,与员工有过协商的记录。

四、以“不胜任工作”辞退


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如果存在员工不胜任工作的认定标准不明确或不合理、企业未履行调岗或培训的前置程序的情况,都属于违法辞退。


另外,企业若要以此理由辞退员工,万万不能碰撞《劳动合同法》第42条“不得解除情形”的红线,实践中是有不少企业碰撞了这个禁区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员工不胜任工作,经过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虽然不胜任工作的调岗是企业行使用工管理权的体现,无需征得员工同意,但对员工的调岗也应该是合理的, 培训需是针对员工不胜任工作的提升培训。


企业以员工不胜任工作解雇,这不胜任是需要有认定标准的,不能随便就确定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员工的劳动合同未写明工作职责,而企业也没设定任何绩效考核标准,那么即使企业已经组织考核,且考核结果确实不达标也可能被认定为是不客观的,从而无法作为评价员工是否胜任的依据。


五、以“严重失职”辞退


判断员工失职行为是第一个要点;司法裁判机关一般基于企业提供的员工工作岗位、内容以及失职事实,结合企业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而 终判定失职行为。

企业需要证明员工严重失职行为与重大损失具有因果关系;司法实践中主要依靠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进行认定重大损害的事实。与严重违规不同的是,以严重失职行为由解雇,需要以其行为导致重大损害(如重大经济损失)为条件,方可达到解雇的标准。

所谓的“重大损害”由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不相同,因此不便对“重大损害”做统一的解释。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则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企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因此可见,用人单位应当制定一系列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用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招志南,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因为专业,所以选择。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专业的劳资纠纷律师。你要是请了他,你一定会满意,你要是委托了本律师团队来代理,那就即省时省钱省工又省力气。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专业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费、工资纠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恢复劳动关系纠纷、解雇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代通知金纠纷、工伤赔偿纠纷、竞业限制纠纷、合同到期补偿金纠纷、调岗调薪变更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因未缴纳社保引发的纠纷等。同时我们还擅长担任公司劳动纠纷法律顾问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人事咨询,拟订、审核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竞业限制、保密协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等。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由于律师经常在外办案,如调查、开庭、阅卷等,所以来所咨询前请提前预约,以免浪费您的时间。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918794024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6241009

  • 昨日访问量

    7769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招志南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