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舒新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浙江腾远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合同解除权

发布者:秦舒新律师|时间:2019年10月14日|分类:合同纠纷 |201人看过

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协商一直解除合同,或者双方事先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待条件成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顾名思义是指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一、法定解除的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权行使后,合同何时解除

一般情况下,行使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如有异议,可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三、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旅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