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开始赌场罪,成功争取不起诉
案情简介: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另案处理)在成都市某小区开始网络赌场工作室,为工作室招募了李某等人为网络赌博客服人员,为赌客提供上下分收钱、退钱服务。2021年6月被成都市某区公安局抓获。经查明:赌资流水达到700万元左右,李某领取工资及提成12000元左右。后李某被刑事拘留。李母委托本律师介入。
本律师介入发现:1.李某现已满18周岁,但在李某最初加入时未满18周岁,应已李某加入时年龄为准,即未成年犯罪;2.经过会见李某,李某认罪服罚,悔罪明显。3.李某系在校学生。4,李某家属愿意退脏。5、李某学校开具了李某平时表现良好等证明。
争对以上几点,本律师与办案检察官沟通,提出附条件不起诉意见,最终检察院经过调查、核实,采纳了本律师观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律师意见:1、如果亲属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建议立即委托专业律师介入;2.律师早日介入,对案件走势能做一个客观的分析,帮助嫌疑人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