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成都债务债权律师龙伦代理:再审申请人杨某某与被申请人杜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5)武侯民初480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成都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杨某某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二百零六条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成都中级人民法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