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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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一方仍无法挽回对方的感情,双方分居,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准予吗?

发布者:吴婉君律师|时间:2020年06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1724人看过


答: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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