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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湖北言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民间借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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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吴婉君律师|时间:2020年04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316人看过
第一、具备共债的共同意思。如夫妻共同签字,或一方签字后另一方事后追认。
第二、具备“日常性”与“合理性”的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担的债务。
第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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