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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湖北言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民间借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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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吴婉君律师|时间:2019年01月15日|分类:拆迁安置 |1264人看过
夫妻双方婚后以二人名义申请宅基地建造房屋,应为双方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该房屋时应考虑双方对系争房屋的贡献大小。鉴于该房屋的建造事务均由一方父母负责,并承担建房费用,该方可适当予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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