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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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卖房须经过法院认定其民事行为能力

发布者:吴婉君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3日|分类:房产纠纷 |117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书

申请人:A,女,汉族,************日出生,身份证号****,地址武汉市武昌****号,电话****

被申请人:B,男,汉族,************日出生,身份证号****,地址武汉市****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宣告被申请人B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申请人A为其监护人。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母子关系,被申请人患病多年,无认知能力及表达能力,生活无法自理,为智力残疾人,患病多年来申请人一直照料被申请人的生活。

现由于被申请人存在认知障碍,无法表达意见,申请人在为被申请人办理相关事宜时,均被要求提供被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指定监护人的证明。为保护被申请人人身、财产及其他方面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申请人作为被申请人的监护人。

此致

 

武汉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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