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对外所负债务的性质认定与分担,是离婚纠纷中的高频争议点,不少夫妻因债务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最终选择起诉离婚。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疑惑: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又该如何分担?下面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分点梳理关键要点,必要时建议委托离婚律师处理,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定认定标准:“共意” 或 “共用”
根据法律规定,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以下两类情形之一,这也是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定的核心依据:
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比如双方共同签字、一方签字后另一方事后追认(如电话、短信确认)的债务,无论债务用途如何,均属于共同债务。这类债务在离婚诉讼中争议较少,关键是需提供双方认可债务的书面或电子证据。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即便只有一方签字,若债务实际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如房租、子女教育费、医疗费)、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如共同投资的店铺周转),也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反之,若一方擅自借款用于个人挥霍(如赌博、购买奢侈品),则属于个人债务,离婚时无需另一方分担。
在离婚诉讼中,离婚律师会协助梳理债务用途证据,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避免当事人 “被负债”。
二、常见争议债务的性质判定:这些情况需特别注意
实践中,部分债务的认定容易产生分歧,离婚诉讼中需结合具体情形分析:
一方婚前债务婚后是否转化为共同债务:通常情况下,婚前个人债务不会因婚姻关系成立而转化为共同债务,但如果婚后双方共同使用该笔借款(如用婚前借款支付婚后房贷),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需在离婚诉讼中提供资金流向证据。
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经营所负债务:比如夫妻共同经营餐馆,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用于餐馆进货,即便另一方未签字,若能证明借款直接用于经营且经营收益用于家庭,离婚时仍会按共同债务处理。
大额债务的认定门槛:对于超出家庭日常开支的大额债务(如数十万元借款),债权人需举证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否则离婚诉讼中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此时,离婚律师可协助当事人反驳债权人主张,避免承担不合理债务。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原则:协商优先,法院判决为辅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遵循以下规则,这也是离婚诉讼中法院裁判的重要参考:
协议优先:若双方能就共同债务的分担达成一致(如约定各自承担 50%,或由一方全部承担后从共同财产中抵扣),且约定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离婚诉讼中法院会尊重双方约定。
法院判决规则:若协商不成,离婚诉讼中法院通常会按 “共同债务共同分担” 的原则,结合双方经济能力、债务成因等因素判决。比如一方收入较高、或债务主要因该方经营需求产生,可能会判决其多承担部分债务;若一方为家庭主妇 / 主夫无固定收入,可能会酌情减少其分担比例。
此外,若离婚时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共同债务,该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债权人仍有权向另一方主张债权,另一方偿还后可依据约定向对方追偿,这一点在离婚诉讼中离婚律师会特别提醒当事人,避免后续纠纷。
四、离婚时处理共同债务的关键:证据收集与风险防范
要在离婚诉讼中合理处理共同债务,需提前收集关键证据,这也是离婚律师重点协助的工作:
债务凭证:收集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明债务金额、借款时间、签字人等基本信息;
用途证据:如购物小票、缴费凭证、经营流水等,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
否认共同债务的证据:若主张债务为对方个人债务,需提供对方挥霍、赌博的证据(如报警记录、消费记录),或债务未用于家庭的证明(如借款直接转入第三者账户)。
若证据不足,在离婚诉讼中可能面临承担不合理债务的风险,此时离婚律师可指导当事人补充证据,或通过质证反驳对方的不合理主张。
如果您正面临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分担难题,担心离婚时 “被负债”,或已准备通过起诉离婚解决债务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离婚律师。离婚律师会结合您的债务凭证、资金流向等细节,分析债务性质,制定合理的应对方案,无论是在离婚诉讼中抗辩个人债务,还是协商共同债务分担,都能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支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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