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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文律师
执业资质:1441020**********
执业机构: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股权纠纷交通事故法律顾问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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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李振文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877人看过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
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按照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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