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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文律师
执业资质:1441020**********
执业机构: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股权纠纷交通事故法律顾问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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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李振文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897人看过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就强制清算公司的权利义务产生争议的,应当向受理强制清算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清算中公司参加诉讼活动。受理强制清算申请的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审理法院。上述案件在受理法院内部各审判庭之间按照业务分工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就强制清算公司的权利义务产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就产生争议约定有明确有效的仲裁条款的,应当按照约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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