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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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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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李志律师承办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徐某某被判处缓刑

发布者:李志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5日|分类:刑事辩护 |49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人徐某某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8年3月18日被广元市公安局旺苍县分局刑事拘留,经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年4月20日被执行逮捕。

2018年6月10日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接受其子徐某委托,当日指派李志律师担任徐某某的辩护人。李志律师接受指派后,分析认为徐某某涉案金额不大,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系初犯,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于2018年6月18日向旺苍县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请求对徐某某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采纳李志律师意见,于2018年6月26日对徐某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徐某某于当日释放。

2018年7月13日,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向旺苍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旺苍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在庭审中,李志律师认为徐某某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其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主管恶性小,判处缓刑不致于再危害社会,请求法院对徐某某判处缓刑。旺苍县法院采纳李志律师的辩护意见,于2018年9月11日判处徐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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