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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翠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人身损害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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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鲁翠律师|时间:2019年12月10日|分类:行政复议 |240人看过
如何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6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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