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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查获大批走私濒危动物制品 涉案值超亿元

发布者:鲁翠律师|时间:2019年09月03日|分类:刑事辩护 |238人看过

央广网昆明9月2日消息8月底,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越边境,昆明海关所属天保海关缉私分局破获一起走私濒危动物制品案件,查获涉案海马干148.86公斤,共计102085尾,案值1.23亿元。

该案是昆明海关近年来查获数量最多、案值逾亿元的走私濒危海马制品入境案。

7月初,天保海关缉私分局在侦办一起走私普通货物案件时,经深挖线扩,发现一条走私国家名贵中药材重大线索。经过深入摸排经营,7月11日,昆明海关统一指挥组织警力迅速出击,在昆明市某综合批发市场的一家药材商铺内现场查扣涉案海马干148.86公斤,共计102085尾,并发现大量走私证据。8月25日,昆明海关出动30余名警力分别在红河州河口县、金平县等地一举抓获蒋某某、范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打掉2个长期盘踞在河口、金平的绕越设关地专业走私团伙。

初步查明,2018年10月至今,蒋某某先后在越南河内订购了海马干439.6公斤,并由越南籍范某某帮其验货、称量、付款、联系走私团伙从河口或金平边境便道走私入境,再通过物流快递或车辆运输的方式,运往昆明交给蒋某某。8月25日,昆明海关出动30余名警力分别在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金平县等地,打掉专业走私濒危海马干的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该批海马干系日本海马和刺海马制品,我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缔约国,非原产我国的CITES附录Ⅰ和附录Ⅱ所列野生动物已依法被分别核准为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除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外,任何贸易方式或者偷运、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行为均属违法,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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