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陈先生在市区有一平房,由于当地城区改造,该房屋也需要拆迁。项目采取模拟征收方式,工作人员告知陈先生如果最后对补偿不满意或没有达到标准,这个协议是不生效的,2018年3月6日,陈先生在不清楚最终补偿方案的情况下签了字。协议约定98%的被征收人签订的话协议生效,并且要在生效后半个月内搬迁完毕。2018年3月16日,征收部门工作人员即指挥机械拆除了陈先生房屋,并且由于没有及时搬离财物,造成了陈先生极大的损失。陈先生决定起诉至法院维权。
法律观点: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在征收活动中,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无权强制执行,仅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情分析:在本案中,陈先生与征收单位签订的模拟征收补偿协议中约定要求98%的被征收人同意,在没有达到生效条件之前协议并未生效。同时在生效后半个月内才搬离,陈先生在签订后十天就被拆除,也明显违反了协议约定的内容。依据法律规定,被告的政府没有强拆的权利。因此经过审理最终确认了征收部门强拆的行为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