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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征地拆迁律师
执业资质:1350120**********
执业机构:福建权诉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行政诉讼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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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福建征地拆迁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133人看过
一般没有。只要父母一直健在,所有权一直归父母所有,女婿就一直没份。如果父母有一方死亡,或双亡,子女作为继承人继承了父母遗产的话,如果父母没有遗嘱专门指定由儿子或女儿个人继承的话,则属于儿子或女儿婚姻存续期间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时女婿就有份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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