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昭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29日 37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甲和乙是曾经的恋人关系,两人分手后,甲对乙怀恨在心,遂在网络平台上散播乙的照片并附侮辱性的诽谤言论。乙多次与甲协商无果后,将甲告到法庭。法院最终判决甲按照乙的要求在其散播消息的网络平台上刊登道歉澄清信连续6个月,并赔偿乙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及精神损失费。
律师点评:
在网络如此发达的现代社会,很多人以为有了网络的掩护,就可以肆意诋毁他人,但是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侮辱诽谤他人的轻则承担民事责任,重则构成刑事犯罪,请大家在网络上也要遵守法律,尊重他人,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一般而言,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会不公开审理也不公开判决书内容。
建议:
有时候语言对一个人的伤害更甚于身体上的伤害,希望大家文明合法使用网络,即使在网络世界,法律也是无处不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