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上乾律师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13957705210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民法典》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

作者:林上乾律师时间:2021年05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71次举报

第八章??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七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七条??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林上乾律师 已认证
  • 执业21年
  • 13957705210
  •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9年 (优于98.27%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4次 (优于92.77%的律师)

  • 用户点赞

    4次 (优于89.74%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869分 (优于90.4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1篇 (优于87.64%的律师)

版权所有:林上乾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18333 昨日访问量:144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