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总结】朱某某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案
2015年,朱某某伙同九个同伴(另案处理)认为何某某承担的果园属于侵占本村财产,并携带农药到何某某的果园内,对果树喷洒农药,致使数百棵果树枯萎。经物价局鉴定,被毁果树的损失约X万元。事后,朱某某前往珠三角务工,在某酒店住宿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律师接受朱某某家属委托后,会见了朱某某,进行阅卷,了解案发经过,并就案件情况与朱某某家属进行分析、沟通,建议由朱某某家属主动向法院缴交了罚金。庭审时,律师积极进行了有效辩护,认为本案是事出有因,涉案果园有争议,司法鉴定结论有错误等,请求法院从轻判处。
庭后,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比家属想象中的二年左右要轻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