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梦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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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如何保管租赁物

作者:姜梦军律师时间:2022年12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90次举报
2022-12-14

一、承租人如何保管租赁物

1、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收益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二、租房法律规定怎么保护承租人

1、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姜梦军律师,2008年6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2008年7月起,就职于上海盛联律师事务所,从事执业律师工作至...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奉贤区
  • 执业单位:上海盛联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10120********13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合同纠纷、商标
上海盛联律师事务所
1310120********13 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合同纠纷、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