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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工作中受伤,算不算工伤?律师教你一眼识别“真假工伤”!

作者:王波律师时间:2024年05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3次举报


“在单位加班到深夜,突发疾病晕倒,算工伤吗?”“下班路上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近年来,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高,有关工伤认定的咨询越来越多。然而,许多人对“工伤”的理解存在误区,导致无法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天,就让擅长互联网营销的律师,带你一起了解工伤认定的那些事儿!

 

一、什么是工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况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失踪或者死亡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视同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案例分析:一探“真假工伤”

 

案例一:小李在公司上班期间,午休时在公司食堂就餐时被热汤烫伤,是否属于工伤?

 

律师解读: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小李在公司食堂就餐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烫伤也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因此属于工伤。

 

案例二:小王在下班途中,骑自行车回家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骨折,是否属于工伤?

 

律师解读: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小王在交通事故中并非主要责任方,则属于工伤;反之,则不属于工伤。

 

案例三:小张在公司加班时突发心脏病,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律师解读:属于视同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小张在公司加班时突发心脏病死亡,符合视同工伤的认定条件。

 

四、律师提醒:

 

工伤认定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建议劳动者在发生事故或疾病后,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例如医院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照片等,并及时向用人单位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结语:

 

工伤认定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了解工伤认定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帮助劳动者在遇到意外伤害时及时止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对工伤认定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全面、专业的法律帮助。

 

(本文仅供普法宣传,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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