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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如何认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作者:谢桂英律师时间:2023年12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7次举报

夫妻离异是彼此人生的选择,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结束的是婚姻,但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依旧存在。

那么很多人关心的重要问题,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给?抚养费怎么计算?

离婚纠纷中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核心考虑因素是“子女最大利益原则”。《民法典》第1084条将抚养权的归属区分为三种情形:

■ 一是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 二是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酌情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 三是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的原则处理。

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条: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四十八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谢桂英律师,现执业于广东达梦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主攻民商事(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离婚诉讼、民间借贷、股权转让)、刑事案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韶关
  • 执业单位:广东达梦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220********66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合同纠纷、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