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及典型案例。2026年7月,又发布第四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
两批案例,把职场里几个最容易踩的坑说得明明白白。
案例一:职场性骚扰,公司辞退合法
某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存在多次性骚扰行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公司将他辞退。
员工不服,起诉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院怎么判的?驳回。认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法官的逻辑很清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既需要用人单位重信守诺,也需要劳动者遵规守纪、恪守道德底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性骚扰行为严重违反职场基本准则和公司制度,公司辞退合法,一分赔偿都不用给。
向职场性骚扰说不,法院站在守规矩的人这边。
案例二:录用通知发了又撤回,法院:赔!
某科技公司向求职者张某发出《录用通知书》,张某辞去原工作后,公司又通知取消录用。
张某失业了。起诉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法院怎么判的?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张某损失2万元。
法官的逻辑: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求职者基于信赖辞去原工作,公司又无故取消录用——有违诚信原则,应当赔偿劳动者因此遭受的损失。
《民法典》第500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录用通知不是“随便发发” 。发了又撤,求职者的损失你得赔。
案例三: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想拿二倍工资?法院:不支持!
冉某在某宾馆工作,一直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离职后起诉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法院查明:冉某故意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院怎么判的?驳回,用人单位不负有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制度,但前提是“用人单位的原因”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不签、恶意碰瓷,法院不支持。
法官提醒:“正当维权”和“恶意碰瓷”有边界,法院不支持利用法律制度漏洞牟利的行为。
案例四:转包工程出了工伤,承包人跑不了
某建筑公司把工程转包给刘某。刘某招了张某到工地干活。张某从高处坠落,腰椎骨折,鉴定为八级伤残。
建筑公司说:我跟张某没有劳动关系,工伤跟我没关系。
法院怎么判的?建筑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明确:用工单位违反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该组织或者个人聘用的职工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转包、分包规避不了用工责任。出了工伤,承包人得赔。
案例五:恶意欠薪,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乳山某驾培公司拖欠16名员工工资80多万。判决生效后,实际控制人宋某甲故意弃用公司账户,通过现金、员工个人微信等方式收取学费200多万,转移至个人名下。
法院约谈时,他让哥哥出面假意和解,分文未付,还捏造经营困难拖延执行。
法院怎么判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公司及宋某甲判处刑罚。
欠薪80万,不仅要还钱,还要坐牢。
案例六:超龄劳动者,也有法律保护
2026年1月1日,最高法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新增 “超龄劳动者用工纠纷” 案由。
浙江宁波一超龄劳动者,生前被欠28万元薪酬。法院适用新案由,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随着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落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再就业的“银发族”已达数千万人。超过退休年龄,不等于法律不保护。
最后说句掏心窝的话
劳动争议,核心就几件事——公司能不能辞退你、你辞职了能拿多少钱、出了工伤谁赔。
最高法2025年到2026年发布的这批典型案例,把规则说得清清楚楚:
- 职场性骚扰被辞退,合法——公司不用赔一分钱;
- 录用通知发了又撤,得赔——求职者的信赖利益受保护;
- 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想拿二倍工资?不支持——法院不惯着“碰瓷”;
- 转包工程出了工伤,承包人跑不了——转包规避不了用工责任;
- 恶意欠薪,不仅要还钱还要坐牢——拒不执行判决,追究刑事责任;
- 超龄劳动者也有法律保护——“银发族”再就业,权益一样受保障。
记住几件事:
- 职场守规矩——性骚扰、严重违纪,公司可以合法辞退你;
- 收到录用通知别急着辞工——等正式合同签了再动,防止公司反悔;
- 签劳动合同别耍心眼——故意不签想拿二倍工资,法院不支持;
- 打工受伤别怕——即使公司转包了工程,承包人照样要赔工伤;
- 老板欠薪别忍——恶意欠薪不仅民事赔偿,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 超过退休年龄打工,权益一样受保护——新案由专门保护“银发打工人”。
【原创声明】
本文为原创普法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案例情节源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及公开裁判文书,人物均为化名。本文由AI辅助创作
#劳动法 #劳动争议 #职场性骚扰 #劳动合同 #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