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前言】
做法事诈骗是近年来高发的一种新型诈骗犯罪,不法分子利用部分群众封建迷信心理,以“消灾解厄、治病祈福、超度亡灵”等为噱头,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不仅侵害群众财产权益,还可能延误疾病治疗、破坏家庭和谐,扰乱社会秩序。
【案情回顾】
袁某某系无固定职业人员,平时热衷研究封建迷信相关内容,后萌生利用他人迷信心理实施诈骗的想法。2025年7月,袁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免费看手相、测运势”的广告,吸引潜在被害人关注,逐步打造“玄学大师”“得道高人”的虚假人设,谎称自己深谙玄学、能通过做法事为他人消灾治病、化解霉运、超度祖先。收到被害人四笔款项,后被害人报警,东莞市公安局以袁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25年9月5日被刑事拘留关于东莞市第二看守所。
【法律法规】
诈骗罪量刑标准如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核心辩护观点】
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周乃文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且根据现有证据,对于袁某某构成诈骗罪的证据存在一定不利,证据是充足的,只能从罪轻以及从宽情节着手:
1、共计收到受害人四笔款(3200元、1900元、2300元、2000元),合计9400元,数额刚达到广东数额较大的标准,情节轻微;
2、犯罪当事人袁某某于2025年9月4日主动去派出所,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免除处罚。
3、已经将犯罪所得全部退还给受害人,并已经取得受害人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4、此前无任何前科,系初犯、偶犯。
5、犯罪当事人自初中起就患有精神抑郁、焦虑症,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能让其更好的接受治疗。
【办案结果】
经周乃文律师的努力与沟通,2025年9月12日侦查机关同意取保。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7天取保,袁某某被释放,重获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