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前言】
莫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非法买卖他人电话卡注册平台引流销售,看似轻松获利,实则是走向犯罪的深渊,不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还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温床,一旦陷入,后悔莫及。
【案情回顾】
2023 年 4 月 - 9 月期间,杨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以 30 - 40 元 / 个的价格向冯某购买电话号码注册抖音账号,利用抖音发布牌技视频后对外售卖作弊器、作弊扑克等物品。杨某向冯某支付 5.8491 万元,从中获利 6.4 万元 。案发后,民警依法扣押杨某违法所得 6.4 万元。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违法所得超过5万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律师核心辩护观点】
1、认罪认罚,争取从宽:辩护律师周乃文首先让杨某明确表示认罪认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和犯罪事实,体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为争取从宽处理奠定基础。
2、强调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指出杨某系初犯,之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此次犯罪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受到经济利益的诱惑而一时失足,并非蓄意实施严重的犯罪行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3、量化信息用途,降低危害程度:虽然杨某非法获取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但辩护律师强调杨某主要是用于注册平台账号进行引流,没有将这些信息用于更为严重的违法犯罪活动,如电信诈骗、盗窃等,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害程度相对有限,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相对较小。
4、社区表现良好,适用缓刑无不良影响:如果对其适用缓刑,不会对所居住社区产生重大不良影响,且杨某在缓刑期间能够得到社区的有效监管和帮助,有助于其更好地改造和回归社会。同时杨某家庭有老有小需要照顾,妻子没有经济收入,希望对其适用缓刑 。
【办案结果】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周乃文律师的辩护意见,为杨某成功争取了缓刑,免除牢狱之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