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丽丽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广西

荣丽丽律师

  • 服务地区:广西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 服务时间:09:00-23:00

  • 执业律所:广西桂海天(崇左)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457093902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因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发布者:荣丽丽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6日|分类:法律常识 |336人看过举报

来源:华律网整理  

当事人应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判决准予离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的。关于因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因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1、因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的解决办法:当事人应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判决准予离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感情不和想要离婚怎么办

夫妻感情不和想要离婚的,需要通过合法的离婚程序。在我国离婚的合法程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也叫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2、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西 南宁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457093902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2305

  • 昨日访问量

    120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荣丽丽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