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借款时约定不明,利息如何还?

发布者:成华律师|时间:2019年09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337人看过

借款时约定不明,利息如何还?

      谭某因实际需要,向邻居王某借款五万元周转,双方因比较熟悉,没有写下借据,对于借款利息也是随口一说,没有形成书面或语音声像材料。现如今还款日期已到,王某和谭某却因还款问题产生争执,王某表示当时约定的是月息二分,而谭某则认定是月息一分,双方因此产生争执。因王某、谭某此次借款是当面交易,没有写下借据等材料。除王某、谭某及双方妻子外,无其他相关证人、证据支持彼此的观点,无法就事实情况进行认定。

  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在本次纠纷中,借款利率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矛盾点在于是月息二分还是一分。

  律师建议,在发生日常生活中资金借贷时,不论关系多熟,都建议以书面的形式约定清楚,以防范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